城乡居民参保费用按年度一次性缴纳。2025年度具体缴费时间如下:
集中缴费期: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
友情提醒: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可以享受次年整年度的医疗保障。为了保障您的医保权益,建议您逐年连续参保缴费,避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。
人员类别 |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|
普通居民(70周岁以下) | 460元/人(含照护险20元) |
在徐高校大学生 | 300元/人(含照护险20元) |
重要提醒:在徐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,个人不需要自行缴费。
1.微信、支付宝的“江苏税务社保缴纳”小程序缴费。
2.各地经办银行柜面、自助缴费机。
3.银联POS机缴费。
4.“江苏医保云”APP家庭共济缴费
打开“江苏医保云”APP→“我要办”→“家庭共济”进行账户绑定。绑定完成后,在“账户缴费”→“居民医保”,选择需要代缴的家庭成员及费款所属期(2025年度),完成缴费操作。
1.普通居民门诊待遇: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。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,一个统筹年度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。
2.居民“两病待遇”:一个统筹年度内,对高血压糖尿病“两病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,同时患有“两病”的参保患者门诊提高至2400元,不设起付标准,基金支付比例为50%。
3.大学生门诊待遇:按照就读学院自行制订的门诊报销制度享受。
起付标准以上、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:
首次起付标准: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,二级医疗机构700元,一级医疗机构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。同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一、二、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,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。最低支付标准: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,二级医疗机构300元,一级医疗机构100元。同一统筹年度内,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(含门诊医疗待遇)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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