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:24年年应纳税额超过300万了,不属于小微企业了,但是25年利润总额又只有100万了,其他总资产和人员,也都在小微企业的规定范围内,这个情况25年,还是不是属于小微企业了?
根据中国现行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企业的认定条件需在每个纳税年度单独评估。以下是详细分析:
1.应纳税所得额:≤300万元
- 您2025年利润总额100万元,符合标准。
2. 从业人数:≤300人
- 您确认人员数量在范围内。
3. 资产总额:≤5000万元
- 您确认总资产符合要求。
年度独立评估:即使2024年不符合条件,只要2025年三项指标同时达标,即可重新享受小微企业优惠。
政策连续性:假设2025年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(需关注财政部/税务总局最新公告)。
结论:
✓ 2025年可恢复小微企业资格,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(如:100万以内按2.5%/5%,100-300万部分按10%)。
建议:
-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,主动与税务机关核对三项指标。
- 关注政策动态,确保及时获取最新税收优惠信息。
注:若企业存在分支机构、汇总纳税等特殊情况,需额外考虑相关规定。